发布时间:2018-05-19 15:58:51
1.电动葫芦和行车所组成的电动单梁起重机简介
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,配有CD1型或MD1型电动葫芦,它是一种有轨运行的轻小型起重机,其起重量为0.5t~20t,工作环境温度在-20--+40摄氏度的范围内
2.电动单梁起重机组成
㈠ 葫芦主机(减速器、卷筒装置、导绳 器、限位装置起升电机、吊钩装置)
㈡ 电动小车 (从动车轮装置、主动车轮装配和驱动装置)
㈢ 运行电机
㈣ 双轮小车 (从动车轮装配)
㈤ 起重量限制器
㈥ 电控装置
在使用操作电动葫芦和行车时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
1、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,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,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。
2.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、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、灵敏可靠。如果,控制器、制动器、限位器、电铃、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,严禁吊运。
3.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(一人)指挥。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,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,都应立即停车。
4. 起吊重物时,必须在垂直的位置,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及小车来拖起重物。
5.工作停歇时,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.运行中,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。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。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。
6.重吨位物件起吊时,应先稍离地试吊,确认吊挂平稳,制动良好,然后升高,缓慢运行。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
7.运行时,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,严禁撞车。同壁行吊车错车时,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,同上层行车相遇,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。
8.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,要听从指挥,步调一致。
9.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“十不吊”:
(1)超过额定负荷不吊;
(2)指挥信号不明,重量不明,光线暗淡不吊;
(3)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;
(4)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(5)歪拉斜挂不吊;
(6)氧气瓶,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;
(7)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;
(8)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;
(9)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
(10)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。
10.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吊件下滑时,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。
11.当行车工作完毕后,吊具应升到上面的位置,遥控器控制的行车要求关闭遥控器,并将遥控器安放在指定位置专人保管。
12.行车工在离开行车时,行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上
13.每日下班前需关闭行车电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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