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03-19 16:25:06
1、使用起重滑车时严禁超载作用,超重物下严禁站人。
2、使用前必须确认完好无损,传动部分润滑良好空转情况正常。
3、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:
a)裂纹;
b)磨损后危险断面的实际高度大小基本尺寸的95%;
c)钩口变形超过使用前基本尺寸的10%;
d)扭转变形超过10%;
e)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;
4、滑轮出现下属情况之一时应报废:
a)裂纹;
b)轮槽径向磨损量达到钢丝绳名义直径的25%;
c)轮槽磨损达基本尺寸的10%;
d)轮槽不均匀磨损量达3mm;
e)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;
5、使用滑车时先计算牵引力,组与绞车配套时,钢丝绳牵引端所需的牵引端***大牵引力。(具体运算公示可与臣力联系)
6、钢丝绳与滑车的偏斜角Y不得超过15度,Y角如图所示。
D—滑轮的名义直径;C_—滑轮槽深化度;β—滑轮槽夹角;Y—允许的***大偏斜角。
7、使用中滑车承受的总载荷不得超过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起重量,若多轮滑车仅用其中部分滑轮时,滑车的起重量应相应降低,降低值按滑轮数比例确定,其重物重心仍应通过滑车中心线。
8、滑车在额定起重量下使用时,钢丝绳运动速度不得超过30m/ain的数值。若其中过程中,冲击载荷较大时应采用大一级起重量的滑轮。否则易发生事故。
9、在高温、腐蚀介质使用滑车,若起重过程中受高温热辐射或接触腐蚀介质时,采用大一级起重量的滑车。
10、中轴中段直径磨损量达到基本尺寸2%时应报废。
11、滑动轴承的壁厚磨损量达到基本尺寸的20%或滚动轴轴承出现缺损时应报废。
以上是由河北辰力公司为您推荐的有关起重滑车的使用规则,如需其他帮助可咨询:0312-8037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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